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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父母假期总表:产假、陪产假、共享育儿假与育儿假

2026 年 4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家庭的共享育儿假增至父母合计 10 周。产假、陪产假、共享育儿假和 childcare leave 是不同额度,须按孩子国籍、出生日期、服务期和通知期逐项判断。

本页目录

先判断:不要把四种假期混成一个余额

以下先列 2026 年 4 月 1 日或以后出生或预产的亲生子女主要框架;收养家庭按正式收养意向日期、孩子当时年龄和公民身份另作判断:

假期2026 主要额度核心资格
政府付费产假 GPML16 周孩子为新加坡公民;母亲雇员/自雇满连续 3 个月
政府付费陪产假 GPPL4 周孩子为新加坡公民;父亲符合婚姻条件;雇员/自雇满连续 3 个月;死产另适用 2 周规则
共享育儿假 SPL父母合计 10 周孩子为新加坡公民;实际休假的工作家长符合服务/自雇条件,父亲另须符合婚姻条件
带薪 childcare leave每名合资格家长每年 6 天最小的新加坡公民孩子未满 7 岁;连续服务/自雇满 3 个月
无薪婴儿照护假每名合资格家长每年 12 天新加坡公民孩子未满 2 岁;连续服务满 3 个月

GPML、GPPL 与 SPL 可以分别成立,10 周 SPL 不是从母亲的 16 周产假中扣出。childcare leave 又是按年度使用的另一项权益。收养父母申请 SPL 时,正式收养意向日须在制度适用期内、孩子当日未满 12 个月;孩子不是新加坡公民时,至少一名收养父母须为新加坡公民,并应在 Government-Paid Leave Portal 按收养路径确认。

母亲:先分 16 周还是 12 周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且母亲在分娩前已为雇主连续工作至少 3 个月;自雇母亲则须连续从业至少 3 个月并因休假损失收入,通常符合 16 周 GPML

孩子不是新加坡公民,但母亲受 Employment Act 保障并已连续服务 3 个月,可能符合 12 周产假。其中通常首 8 周由雇主按条件支付,最后 4 周无薪;具体还取决于在世子女数和通知条件。不要把“在新加坡工作”直接等同于 16 周政府付费产假。

16 周 GPML 默认连续休,并通常从预产前 4 周开始。双方同意时,可在预产前 4 周内选择开始日;首 8 周连续休,后 8 周可在孩子出生后 12 个月内灵活使用。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GPML 原则上应提前 4 周通知雇主;无充分理由未通知,付款可能减半。

父亲:4 周陪产假

孩子在 2025 年 4 月 1 日或以后出生/预产,符合资格的父亲享有 4 周 GPPL。雇员须在出生前已连续服务 3 个月;自雇父亲须连续从业 3 个月并因休假损失收入。孩子须为新加坡公民。

父亲须在受孕至出生期间,或最迟在孩子出生日起 12 个月内,与母亲合法结婚。PR 或外籍父亲并非自动排除:关键是孩子的新加坡公民身份和其余资格。

默认在出生后 16 周内连续休 4 周;双方同意时,可在出生后 12 个月内连续或拆成工作日使用。每周按每周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最多按每周 6 天;政府报销上限为每周 S$2,500,4 周合计 S$10,000。原则上提前 4 周通知。

2026 年关键变化:10 周共享育儿假

按孩子出生/预产或正式收养日期区分:

  •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父母合计 6 周
  • 2026 年 4 月 1 日起:父母合计 10 周

它是一个家庭共享池,不是父母各 10 周。双方应在 Government-Paid Leave 流程中确定分配,并分别与自己的雇主安排。每位家长所得周数的政府报销上限为每周 S$2,500。

默认分配为父母各 5 周。父母可在出生登记时或出生后首 4 周内通过 LifeSG 自由重新分配;四周后再改,通常须附雇主同意证明。配偶没有工作不会令工作家长失去整池资格:符合条件的工作家长可把 10 周全部分配给自己,但应在 LifeSG 更新默认分配。

休假顺序上,应先用完适用的 maternity、paternity 或 adoption leave,再开始 SPL。SPL 默认在孩子出生后 26 周内连续使用;若雇主同意,可在出生日起 12 个月内非连续使用。原则上提前 4 周通知。父亲仍须符合与 GPPL 类似的婚姻条件;母亲不受该婚姻条件限制。每名实际领取 SPL 或 Shared Parental Leave Benefit 的家长,须符合其就业/自雇路径条件。

孩子出生后:childcare leave 怎样接上

最小的新加坡公民孩子未满 7 岁,且家长已连续服务/自雇至少 3 个月时,每名家长每年有 6 天带薪 childcare leave,与孩子数量无关。前 3 天由雇主支付,后 3 天由政府报销,每日上限 S$500(含 CPF)。每个孩子对应的法定总上限为每名家长 42 天。

孩子不是新加坡公民但未满 7 岁,受 Employment Act 保障且服务满 3 个月的员工通常每年有 2 天 childcare leave,由雇主支付,每个孩子总上限 14 天。

最小的新加坡公民孩子 7 至 12 岁时,每名合资格家长每年可有 2 天 extended childcare leave。若同时有未满 7 岁和 7 至 12 岁孩子,年度总额仍最多 6 天,不是 6 + 2。

两岁以下新加坡公民孩子的家长,另有每年 12 天无薪 infant care leave;每名家长就每个孩子一生最多 24 天。它不会减少 6 天带薪 childcare leave。

排期时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 只看父母国籍,不看孩子是否为新加坡公民。
  • 把 SPL 当成父母各自的额度,导致总周数超出共享池。
  • 忘记 LifeSG 默认各分 5 周,也没有在出生后首 4 周内改成家庭真正需要的分配。
  • 口头说好灵活休,却没有取得雇主同意;无协议时适用连续休的默认安排。
  • 忽略提前 4 周通知,尤其是 GPML、GPPL 与 SPL。
  • 用“周”直接等于 5 天;实际日数要按每周合同工作天数,并受适用上限约束。
  • 以为未用 childcare leave 可以换现金、转给配偶或自动跨年;一般均不可以。

家庭行动清单

  • 已确认孩子公民身份和适用的出生/预产/正式收养日期。
  • 每名实际休假的工作家长已核对连续服务/自雇 3 个月;父亲另核对婚姻条件。
  • 16 周产假、4 周陪产假、10 周共享池已分别排期,没有重复计算。
  • 已计划在 LifeSG 接受默认各 5 周或于出生后首 4 周内重新分配;逾期更改会准备雇主同意证明。
  • SPL 排在适用的 maternity、paternity 或 adoption leave 用完之后。
  • 灵活分段安排已获得各自雇主书面同意。
  • 原则上至少提前 4 周发出书面通知并保存回执。
  • 已另行记录 childcare leave 与无薪 infant care leave 的年度余额。

官方来源

  1. Maternity leave eligibility and entitlementmom.gov.sg
  2. Paternity leavemom.gov.sg
  3. Shared parental leavemom.gov.sg
  4. Childcare leave eligibility and entitlementmom.gov.sg
  5. Unpaid infant care leavemom.gov.sg
  6. 10 Weeks of Shared Parental Leave From 1 April 2026msf.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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